1、發票珍貴堪比人民幣,丟失發票如丟錢
現在企業去稅務機關領購發票是免收工本費的,可丟失發票卻是要罰款的,甚至丟失一張發票的罰款超過100元人民幣,真可謂“票比錢貴”。
2、注銷廢業莫“任性”,否則后果很嚴重
有些老板覺得買賣不好,做不下去了,覺得反正也沒欠過稅,對國家也沒什么損失,于是不走正常的注銷稅務登記程序,直接關門走人,也不再申報了。殊不知,擅自走逃會被認定為“非正常戶”,同時也會留下不良信用記錄,以后再注冊或投資公司都會受到很大影響。
3、妥善處理與會計人員關系,丟失賬簿要罰款
有些老板因與會計產生糾紛拖欠會計工資,而有些會計人員認為賬簿是自己的勞動成果,老板不給工錢就不交出賬簿,為此相持不下。如果稅務稽查人員去企業查賬,僅就企業不能提供會計賬簿一項就要處以萬元以下罰款,同時有可能核定其應納稅額。因此,老板應妥善處理與會計人員關系,保存好原始記賬憑證。